天津海员海乘招生
订单培养模式是新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充分体现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完全符合职业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实现了学校、学生、企业的三方共赢,值得大力推广。
一般认为,海员的“订单式”培养是指用人单位与培养单位签订海员用人协议,双方共同制订海员培养计划,充分利用双方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海员培养过程,实现预定的海员人才培养目标,最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合作办学模式。
可见,海员的“订单式”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和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其主要内涵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海员的整个培养过程中,要求校企双方的共同参与。企业不只是与学校签订用人协议,负责接收毕业学生,而且参与从培养方案的制订到实施以及整个培养过程。
其次,“订单式”培养模式涉及三个主体,即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主体在主观意愿上的一致性是达成合作培养的基础。这是教育领域“订单式”培养与工商领域的“订单式”生产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方面。在工商领域,产品不具有主观能动性,供求双方只需要按照各自的要求行事就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但在教育领域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学生这个特殊的“产品”却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忽略被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将可能导致整个合作过程和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再次,“订单 更多>>>

